近日,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了《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,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部分老旧汽车提前报废,可享受3000元~6000元/辆的财政补贴。记者了解到,此次“以旧换新”政策出台,并没有像“汽车下乡”那样受欢迎,消费者和车商对此反应平淡。
在诸暨市安华镇爱可袜业上班的王剑平拥有一辆五菱微型载货车,平时用来跑运输,前后已开了7年,车子已经有些旧了。在详细了解了 《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后,他决定不“以旧换新”。
王剑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:“按照微型载货汽车报废年限标准,这辆车报废年限为8年。目前到报废期还有整整1年时间,而且车子性能还挺好,如果我现在要把车子卖掉,至少可以卖8000元。如果提前报废,旧车本身只可以得到400元钱左右,加上4000元左右的补贴,也不划算。”
王剑平的想法,代表了许多“车龄临界”车主的心态。绍兴市祥通汽车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“祥通”在各县(市)有9个销售网点,针对汽车“以旧换新”,他们专门在各销售网点做过调查,发现大部分车主对“以旧换新”兴趣不大。
这位人士说,例如公司所销售的“长安之星”微型面包车,使用10年都没问题。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使用不到8年报废,只可以享受3000元~6000元的补贴,同样的车子,如果进入二手市场,则可以卖到七八千元,这笔账谁都会算。
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车商对汽车“以旧换新”和“汽车下乡”两个政策,持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。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“汽车下乡”政策出来时,车商有意识地打广告,到各地去宣传,扩大影响,社会效果也确实不错,有力地促进了汽车销售。但“以旧换新”政策出台后,目前业内还没有车商打广告、主动宣传的动作。
“按照‘汽车下乡’的经验,‘以旧换新’如果换成购车直接补贴就好了,促进汽车消费的效果会更大。”一位汽车销售商说。而记者采访到的多位准备买车的市民也表示:“如果不是换购,而是买新车直接获得补贴,观望者可能会马上变成消费者。”
据介绍,此前出台的“汽车下乡”政策,国家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.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,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。
绍兴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,是市区唯一定点报废汽车回收(拆解)企业。按照《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,我市“以旧换新”的旧车统一由其报废。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,“以旧换新”以前早就在实施,但这次覆盖面更广。根据他的观察,该政策对整个市场会有一定促动,但对大部分个体车主而言,可能作用有限。